河南省淮河干流一般堤防加固工程(信阳市段)绩效评价(单位自评)和自我总结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开标会议于2021年9月2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(六)-6准时召开。
一、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
项目名称:河南省淮河干流一般堤防加固工程(信阳市段)绩效评价(单位自评)和自我总结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
招标编号:HNHC-ZB-2021027
二、评审结果
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,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:
第一中标候选人:
(1)名称:北京德源信恒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;
(2)评标总得分:91.76分;
(3)投标报价:296000元;
(4)质量: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及相关办法及标准;
(5)服务期:90日历天;
(6)资格能力条件:满足招标文件要求。
(7)项目负责人:岳晓浦;
职业资格证书编号:B19111200234;
(8)评标情况: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。
第二中标候选人:
(1)名称:河南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;
(2)评标总得分:85.41分;
(3)投标报价:288000元;
(4)质量: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及相关办法及标准;
(5)服务期:90日历天;
(6)资格能力条件:满足招标文件要求。
(7)项目负责人:段献忠;
职业资格证书编号:B19071200151;
(8)评标情况: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。
第三中标候选人:
(1)名称:河南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;
(2)评标总得分:71.37分;
(3)投标报价:301000元;
(4)质量: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及相关办法及标准;
(5)服务期:90日历天;
(6)资格能力条件:满足招标文件要求。
(7)项目负责人:金参泽;
职业资格证书编号:B19051200203;
(8)评标情况: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。
三、评标结果公示期
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6日
四、异议和投诉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;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;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。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,应当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(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)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(七部委第11号令:2004年8月施行,九部委23号令修改)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。
未先进行异议的,投诉不予受理。
五、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法
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
联系电话:0552-3093911
地 址: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
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电 话:0371-65571218、65571613
邮 箱:sltzbb@hnsl.gov.cn (mailto:sltzbb@hnsl.gov.cn)
信阳市水利局
电 话:0376-6272260
六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河南省淮河干流一般堤防加固工程(信阳市段)建设管理局
联 系 人:黄先生
联系电话:0376-6272208
招标代理机构: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
地 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
联 系 人:张安岭
联系电话:0371-69153806、0371-69153902
传真:0371-69153807